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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溝通傾聽客戶需求,了解用戶使用環境和現場工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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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制作選擇最優質的元器件,嚴格按照技術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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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工業化進程的加速,大氣污染問題日益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為了有效防治生態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生態環境部近日組織編制了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固定污染源廢氣硫酸霧的測定離子色譜法(征求意見稿)》。這一標準的制定,旨在規范固定污染源廢氣中硫酸霧的測定方法,提升監測的科學性、準確性和規范性。
一、背景與意義
硫酸霧是一種常見的大氣污染物,主要來源于工業生產過程中酸性氣體的排放。它不僅會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還會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因此,準確監測固定污染源廢氣中的硫酸霧含量,對于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具有重要意義。此次征求意見稿的發布,標志著我國在大氣污染防治領域的監測技術標準進一步完善。
二、標準的主要修訂內容
此次標準是對《固定污染源廢氣硫酸霧的測定離子色譜法》(HJ544—2016)的修訂。原標準首次發布于2009年,由北京市環境保護監測中心起草。本次為第二次修訂,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
修訂方法檢出限、試劑和材料、儀器和設備
新標準對檢測方法的檢出限進行了調整,使其更加科學合理。同時,對試劑和材料的選擇、儀器和設備的配置提出了更明確的要求,以確保檢測結果的準確性。
完善方法原理、干擾和消除、試樣制備、分析步驟
新標準進一步完善了檢測方法的原理描述,明確了可能存在的干擾因素及其消除方法。此外,對試樣制備和分析步驟進行了優化,使操作更加規范。
刪除注意事項
為了使標準更加簡潔明了,新標準刪除了原標準中的“注意事項”部分,相關要求已融入到具體的檢測步驟中。
三、標準的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組織排放廢氣和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空氣中硫酸霧的測定。具體檢測條件如下:
有組織排放廢氣:采樣體積為0.4立方米(標準狀態),試樣定容體積為50毫升,進樣體積為25微升時,方法檢出限為0.06毫克/立方米,測定下限為0.24毫克/立方米。
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空氣:采樣體積為6立方米(標準狀態),試樣定容體積為50毫升,進樣體積為25微升時,方法檢出限為0.004毫克/立方米,測定下限為0.016毫克/立方米。
四、對環境監測工作的推動作用
這一標準的實施,將為環境監測工作提供更加科學、規范的技術依據。通過明確檢測方法和操作步驟,能夠有效減少檢測過程中的誤差,提高監測數據的可靠性。同時,新標準的推廣也將促進相關監測設備的升級和技術的創新,為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五、公眾參與與反饋
目前,該標準正處于征求意見階段,生態環境部歡迎社會各界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